商品公告訊息
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23堂小說課
ISBN
9789866228919
作者
湯瑪斯.佛斯特
原文作者
Thomas C. Foster
譯者
潘美岑
出版社
采實文化
出版日期
2014/04/07
語言
繁體中文
裝訂
平裝
定價
370元
優惠價
79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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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商品介紹

《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23堂小說課》How to Read Novels Like a Professor


好小說,不會只說故事而已!
「純屬虛構」的故事,如何讓人越陷越深、欲罷不能?


美國文學評論大師 湯瑪斯.佛斯特教授最新力作
國內英美文學權威 陳超明教授專文導讀
各界名人 肆一、譚光磊、郝譽翔、許榮哲、王聰威、陳珊妮、張靜之好評推薦
小說愛讀者與未來新銳作家必備的「小說教戰手冊」!

目錄

[作者序]小說,為什麼而讀?
[導讀]愛上小說,與小說永不分離
[Intro]在很久很久以前
歷史是一條深河,不同風格循環消長,成就出最受世人歡迎的文類──「小說」
[第1章]「誰」來教你讀懂小說?
搭訕破冰、公然誘惑,小說的前幾頁到底有什麼用處?
[第2章]你心嚮往卻到不了的地方
在倫敦貝克街頭你遇不到福爾摩斯,即使街景多麼相似
[第3章]誰在主導全局?
決定小說後續發展的第一步:找到「好的說書人」
[第4章]別相信任何人
不要相信眼前,尤其是小說中第一個開口說話的人
[第5章]聽見小說裡的「聲音」
故事的「聲音」是高亢或沉穩,娓娓道來還是聲嘶力竭?
[第6章]動人的故事「純屬虛構」
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人,小說家用文字造男造女
[第7章]「反派角色」占盡風頭
我們不會愛上冷血的變態殺人魔,除非在小說裡
[第8章]小說中的「呼吸記號」
小說能不能沒有「章節」,說故事一氣呵成?
[第9章]專注「微小之處」
「無所不在」,其實只是一個「特定的地方」
[第10章]故事主角也需要「幸運物」
你一定記得這句話:戴洛維夫人說她要去買花
[第11章]遊戲在字裡行間
「他很不錯,而且很糟糕。」這句話究竟是褒是貶?
[第12章]關乎生命的句子
如果小說家是造物者,句子就是吹進故事中的「生命氣息」
[第13章]用你的「耳朵」閱讀
調整「內在耳朵」的頻率,就能聽見小說的聲音
[第14章]淹沒在文學的「意識之流」
佛洛伊德談潛意識,小說家則帶領讀者潛入角色的意識之中
[第15章]「欲望」構築的虛擬世界
我們不必知道角色的長相,但必須了解他內心的渴望
[第16章]小說中的「內在故事」
昨天我作了場夢,夢裡的我正在作夢──這就是「後設小說」
[第17章]靈感,究竟從何而來?
小說是個人、社會與過去作品的「集體經驗」,沒有絕對的原創
[第18章]平凡角色的致命吸引力
所有人都知道魔法是假的,那《哈利波特》為什麼能成功?
[第19章]小說,不只是小說
小說家以故事當誘餌,引你進入「大思想」中
[第20章]誰弄壞了我的小說?
小說敘事沒有通則,「失控的作品」也可能是舉世佳作
[第21章]沒有結局的結局
什麼是「好的結局」?是完美收場、餘韻未了,或者根本有兩個結局?
[第22章]擺脫不掉的歷史傷痕
所有小說都受歷史的影響,即便小說家並不自覺
[第23章]擁有你的小說
你大可對狄更斯的作品有意見,因為那本小說早已屬於你
[Finale]一場無止境的旅程
踏進小說世界,你只會越陷越深,別怪我沒事先警告你!
[謝辭]
[索引]

序/導讀

導讀

愛上小說,與小說永不分離/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講座教授 陳超明


  You have been in every prospect I have ever seen since – on the river, on the sails of the ships, on the marshes, in the clouds, in the light, in the darkness, in the wind, in the woods, in the sea, in the streets.

  (妳存在於我所看到的視野中──在河上、在船帆裡、在溼地裡、在雲端、在黑暗中、在風裡、在樹林裡、在海上、在街道上。)

  狄更斯在《遠大前程》這本小說中,以令人驚奇的文字,寫下男主角皮普對愛慕女性艾絲特拉的激烈示愛。這些內心的話語,不但點出這本十九世紀小說驚心動魄的情慾,也寫下百年來感染讀者的深情記錄。這令人動容的語言,激起了讀者深藏內心的情感,也建立了讀者與小說間親密的聯結,這就是小說的魅力!

  閱讀一本十九世紀小說往往耗費時日,也得不斷接受作者文字與觀念的挑戰,而讀者願意接受小說家這般的挑戰與折磨,其實正是這種「魅力」的牽引。湯馬斯․佛斯特這本《美國文學院最受歡迎的23堂小說課》就是要協助我們讀者解開這個「魅力」的祕密。

  作者一開頭就點出了小說的永恆價值:不斷為讀者創造驚奇,不斷引導讀者發掘小說世界所帶來的可能性與創意!唯有永續的文字,才能帶來永不間斷的驚奇與創意。在這個文字漸漸式微的年代裡,作者仍然堅持小說文字的神奇力量,不僅僅強調文字的魔力,更在接下來的二十幾章中,從閱讀手法、說書人的角色、情節鋪陳到結局的驚喜,不厭其煩地引導我們從小說的結構去咀嚼小說的美味:小說的情節引人入勝;說書人角色變化多端;簡短文字蘊涵深意;人物對話儼然浮現諸多哲理。作者不僅以傳統的閱讀手法來引導我們好好閱讀小說,也提醒我們閱讀小說時常會忽略的幾個地方:例如,第五章要我們去傾聽小說的聲音;第十二章提到小說文句中的生命氣息;第二十一章更點出混亂的美感,這些令人回味的小說美學,似乎突破了傳統小說評論的窠臼,創造出嶄新的閱讀境界。

  這本書有不少的章節值得一讀再讀。例如,小說想解決全人類(或每個人)的問題,其實就是先從一個個人,一個地方開始,先把一個確切的東西處理好。從個人出發,從小地方著手,一本好的小說可以帶我們讀到所有人的內心。此外,小說的靈感從哪裡來的?古典詩人與作家常訴諸神的力量,認為透過「繆思女神」的協助,那是才氣的展現;而本書作者則認為所有小說都是過去經驗的累積,以「個人、社會與過去作品的集體經驗」來開發靈感。小說作品都是依循傳統卻又突破傳統的創新產物,游離於過去、現在與未來,企圖拉近人與社會的距離。那小說家的才智如何評斷?好好去閱讀第十七章「靈感,究竟從何而來?」,你會得到滿意的答案。

  一本好的「小說導讀」絕對不是學院派的理論與分析批評手冊,它必須帶領讀者展開新的閱讀視野,很高興在這本書裡,能獲得這樣美好的經驗。作者雖出身學院,但放棄學院的厚重文字,以幽默口吻及精鍊文字,深入淺出,娓娓道來小說所創造出來的神奇世界。談到海明威的冰山理論,佛斯特透過角色分析來檢視人物的複雜性,淺顯易懂。此外,不同的章節也從不同的觀點,來勾畫各類型小說的閱讀方式:後設小說的內在邏輯、意識流小說的文字遊戲、奇幻小說的致命吸引力以及歷史小說的使命,讓讀者有如進入小說叢林,處處充滿驚喜與探險的樂趣。

  這是一本突破傳統閱讀模式的閱讀指引,也是一本開拓我們視野的小說美學。作者一步一步解開小說奧祕,希望我們愛上小說,也希望我們讀小說,不僅是個只看情節與結局的膚淺讀者,而是有如大學裡的文學教授,品嚐小說的一點一滴。最後,這位小說教授更警告我們,小說的美與魅力無所不在,有如皮普愛上《遠大前程》的艾絲特拉:一但愛上,小說便「存在於我所看到的視野中──在河上、在船帆裡、在溼地裡、在雲端、在黑暗中、在風裡、在樹林裡、在海上、在街道上。」

  讀者,你準備好了嗎?誠如作者所言:閱讀她、你就擁有她,永遠也不願跟她分手。狄更斯在《遠大前程》的最後一句話:「我看不見會讓我與她再度分離的陰影。」(I saw no shadow of another parting from her.)說得對極了!

前言

小說,為什麼而讀?


  當《頑童歷險記》中的哈克與吉姆乘著竹筏一路航向南方時,我們身在何處?為什麼身為讀者的我們,能夠認同出現在約翰‧加登納的小說《葛蘭多》裡的那隻怪物?你是否曾覺得自己就像《窗外有藍天》的女主角露西,或是《尤利西斯》的
  男主角布魯姆?還是《蘿莉塔》中的變態韓伯特、亨利‧費爾丁筆下的湯姆‧瓊斯、《BJ單身日記》裡的布莉琪?

  「小說」讓我們與各式各樣的人物相遇,發現自己未曾意識到的部分,或是自己不斷壓抑的一面;而我們也透過小說,造訪現實生活中永遠不可能去或根本不想去的地方,不必擔心自己是否能安全返家。同時,「小說」也開創無限的可能性,光是那巧妙的敘事創意,就讓「讀小說」這件事變得趣味無窮,無論你是不加思索,或是精明的讀者,都無法抵抗它的誘惑。

  「小說」之所以能夠歷久不衰,是來自於它「合作」的本質:讀者將自己投注在書中角色發生的故事裡,積極主動地創造意義,從而獲得莫大的快樂——這種親密的感覺是從戲劇或電影中無法得到的。打從第一行文字開始,作者與讀者間一來一往的遊戲,會一直持續到小說的最後一個字為止,最後即使將書闔上,書中故事仍舊迴盪在讀者的腦海裡。

  這種「一來一往」的過程,並不是虛擬的。從開頭的第一頁,每本小說就不斷乞求讀者閱讀它,同時也告訴讀者它想被「怎麼讀」,提示即將發生的每一場好戲;而身為讀者的我們,就得決定是否要跟著作者的計畫走,也就是要不要繼續往下讀。讀者得決定自己是否同意作者認為重要的事,是否要將自己的知識與想像投射在書中的事件和人物上,要不要把情感均勻地灌注在小說的每個面向,而不僅僅只是故事情節而已。

  進一步來說,讀者與小說、作者建立了一個「祕密同盟」,共同創造意義,就算作者活在好幾個世紀以前,小說也能在當下這一刻,跟著我們一起呼吸。讀者主動、深入的閱讀是小說延續生命的關鍵,而小說當然也豐富了讀者的生命。

  ◎小說不死,它會不斷創新,給讀者無限驚奇

  一九六七年,「小說」面臨了一些挑戰,前景堪慮。美國期刊中兩篇極具影響力的論文,使「小說」的未來蒙上一層陰霾。法國評論家兼哲學家羅蘭‧巴特發表了一篇名為〈作者已死〉的文章,文中他將建構文本意義的責任,也就是所有詮釋的空間,全都給了讀者,而作者(巴特稱之為「抄寫員」)不過是「導體」,歷史和社會積累的文化透過作者這個「導體」,注入到文本之中。

  「作者已死」這個說法,並不是巴特開的玩笑,而是他想否定人們一直以來的認知──文學作品的作者具有幾近神聖的「權威」。在這裡,我們必須注意一點:巴特之所以這麼說,是為了鼓勵讀者帶著「主動性」和「創意」來閱讀,至於實際上該如何做到,之後我們也會討論。

  另一位美國小說家約翰‧巴斯,也在《大西洋月刊》中發表了〈窮途末路的文學〉,暗示小說這個文類已然奄奄一息。他認為寫作小說的「花招」已經用得差不多了,標題中的「窮途末路」,指的就是小說的「可能性」,換句話說,小說必須找到新方法來維持不墜的地位。從歷史來看,一九六七這個年代,出現了許多關於舊方法、舊形式終將被淘汰的論調,其中大多隱含了對於新事物的期盼,而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舊金山海特街與艾許勃利街角發跡的「嬉皮文化」。

  只是當時的巴斯並不知道,小說的救星正風塵僕僕地趕來,同年,英國和哥倫比亞的小說家同時為這個文類開創出新的道路。英國小說家約翰‧符傲思的《法國中尉的女人》大概是小說史上,第一本以商業小說之姿,徹底改變小說理論風貌的例子。「我活在亞倫‧霍格里耶與羅蘭‧巴特的年代。」在第十三章的開頭,他明確表明這絕對不是一部以英國維多利亞時期為背景的歷史小說,雖然整本書維妙維肖地營造出維多利亞時代的氛圍。全書一面以維多利亞時期的角色與設定來逗弄讀者,同時又不忘提醒讀者這是一部虛構的、二十世紀的作品,只是故意挪用維多利亞時期的表現手法而已。這種嶄新的文學手法讓銷量急遽攀升,一舉成為該年度美國排名第一的暢銷小說。而另外那部哥倫比亞小說,不用我說你也知道,就是馬奎斯的《百年孤寂》。這部作品的新形式,除了「後設」之外,還有如火山爆發般力道十足的「魔幻寫實主義」。

  這兩部作品扭轉了局勢,迫使巴斯於一九七九年,又在同一本期刊上發表〈蓄勢待發的文學〉。文中他承認這十年來發生了出乎他預料的變化,或許小說還是有未來的。他引用了馬奎斯和伊塔羅‧卡爾維諾的作品,作為小說形式創新的依據。那麼,他所謂的「變化」究竟為何?是大家都開始模仿這些小說家嗎?當然不是!因為就連小說家自己,都無法仿造他們自己的作品。世界上只會有一本《百年孤寂》,僅此一家,別無分號,即使是馬奎斯本人,也無法寫出第二本。更重要的是:這些小說開創了文學形式嶄新的可能性──這種有趣的創意,完全抓住讀者的目光。

  進一步來說,我認為這些質疑小說的文章,讓我們更加了解小說的歷史。小說一步步地走向死亡與奄奄一息的同時,卻也不斷地自我創造、重獲新生。用哲學家赫拉克里特斯的比喻來說:「沒有人會掉入同一條河裡兩次。」小說也是如此,原地踏步就等同於沉滯淤塞。那些我們認為總是維持一貫風格的作家,例如狄更斯、艾略特、海明威等,其實一直都在變化、成長,從這本小說到下一本、再下一本.,優秀的作家會不斷為自己設立新的挑戰。至於那些原地踏步的作家,他們的作品總是無精打采、單調無趣,而且賺不到幾個錢。我舉的例子雖然是作家,但小說形式其實也是如此。小說的「移動」,未必是前進或後退,因為在文學領域中,「進步」的概念不過是鏡花水月。但是,小說確實在改變,而且也一定得改變,你看小說的英文名稱「novel」不也有「新穎」的意思嗎?所以,小說當然要帶給讀者新奇的東西才行,這樣才能名符其實呀!

  ◎所有小說都是文學,所有文學並非都是小說

  我有一位學校同事兼好友,發現這本書與我前一本著作《How to Read Literature Like a Professor》書名只差一點點,於是問我:「小說和文學有哪裡不同?」這個問題問得很好,像我們這些專攻文學的人,絕對問不出這樣的問題,但這卻是外行人馬上就會產生的疑問。這讓我立刻想到邏輯學的三段論:「所有的豬都是動物,但並非所有的動物都是豬。」把「豬」換成「小說」,再把「動物」換成「文學」,大概也說得通。所有的小說都是文學嗎?學院內外可能會有不少反駁的聲浪。有不少的文學專業人士,想在自己研究領域四周築起高牆,任由自己決定哪些作者該納入或排除。舉例來說,強納森‧法蘭森該不該與賈姬‧柯林斯歸在同一類呢?

  每部小說的寫作品質好壞,當然有很大的差異,不只是小說,詩、散文、戲劇、電影、歌曲,甚至是打油詩也一樣,一定有優劣之分。然而我想強調的是,它們都屬於「人類心血結晶」的同一個領域,而我們管那個領域叫「文學」。不論如何,文學總是在前,而文類的區分在後。

  對我來說,他們都在寫作,而寫作只有兩種類型:「好」與「壞」。好吧!我承認有時候還會有第三種類型──「極糟糕的劣等作品」,不過,就讓我們姑且把它歸在「壞」的那類吧!好,所以我們同意所有的小說都是文學,但反過來說,所有的文學並不都是小說,因為我們還有抒情詩、史詩、詩劇、短篇小說、戲劇,以及大導演伍迪‧艾倫和幽默作家大衛‧塞達里斯在雜誌《紐約客》上寫的那些東西,都屬於文學的範疇。

  所有文學都有一些共通元素,不管是詩、戲劇或是小說,我們都可以看到模式創造、意象營造、譬喻語言、細節雕琢、虛構成分等等,這份清單可以一直列下去。然而,也有一些元素只限於某個特定的文類,而這本書將會仔細地探究小說特有的元素。「你不會又要講那些平板角色或是立體角色吧?」我知道,章節、觀點、風格、敘事聲音、開頭結尾、角色塑造……,這對你來說已經是老調重彈了,然而我要強調的是,雖然這是同一套概念,但卻可以用與教科書不同的方法處理。

  這些概念十分重要,它們是「意義」誕生的地方,是化不可能為可能的門戶。當作者選用某個開場白,就表示他放棄了一些選擇,但也同時開.了其他可能性,作家們展現角色的方式雖然有所限制,卻也因此決定了能被這樣展現的某類角色。總而言之,作者「怎麼說」故事,與故事的情節同樣重要。

  身為讀者的我們,也別忽略一件事──如何回應作者的技巧也很重要。我不會像羅蘭‧巴特那樣,把作者給殺了,但是關於「讀者很重要」的說法,我絕對和他站在同一邊。畢竟,我們是作者進入墳墓多年後,還活著並決定讀這本書的人,我們將決定這本書是否仍具意義,要不要同情書中人物與他們所面臨的問題,是不屑一顧還是莞爾一笑。

  去讀讀小說的第一段吧!如果你認為這本書不值得花寶貴的時間來閱讀,那麼它在「意義的國度」裡就等於不存在。或許有一天,這本書會在另外一位讀者的手中活過來,但是現在,它和《小氣財神》裡的鬼魂馬里一樣,死得透透徹徹。身為讀者,你曾想過自己有這麼大的權力嗎?然而,我必須提醒你:擁有「權力」,也意味著有相應的「責任」。既然我們這些讀者掌握了小說的「生死大權」,我們就該試著多了解它們一些,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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